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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宽社保路径,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吃下“定心丸” |
2024年09月19日 20:58 来源:广西新闻网 编辑:季书弘 钟玮 |
“对于我们这种众包骑手来说,职业伤害保障给我们节省了成本,节约了时间,也提高了保障水平,让我们能更安心地工作。”外卖平台骑手罗华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膝髌骨粉碎性骨折,重庆市人社部门快速作出职业伤害确认,罗华及时拿到了补偿。罗华说的职业伤害保障,是国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设的一种新型工伤保险,由平台企业缴费,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。(9月19日 中国青年报) 罗华的故事,是万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个缩影。国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设的职业伤害保障,无疑为他们送上了一颗“定心丸”。职业伤害保障的创设,是对传统工伤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和创新发展。它打破了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捆绑的传统模式,将更多游离于传统劳动关系之外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,实现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全面覆盖。这一举措,显然是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有力维护,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。 近年,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,快递员、外卖配送员、网约车司机、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以其灵活自主、形式多样的特点,成为不少人的就业新选择。但他们的养老、医疗、职业安全等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广受关注,面临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。如何在大力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同时,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,这亟需各地在制度机制、工作方式、服务保障等方面出真招、探新路。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复杂性,要求我们必须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保障机制。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在这一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,通过人社、工会、法院、司法、检察、交通、公安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,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维权中心和调解中心,有效畅通了维权渠道,提高了争议解决效率。这种多部门合力的模式,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维权途径。它不仅能够快速响应劳动者的诉求,还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为劳动者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。这种协同联动的机制也促进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,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。 除了职业伤害保障外,如何拓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参保渠道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。当前,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已经享有一些社保参保渠道,但在职业安全方面仍存在较大空白。为此,各地应出台政策措施,努力打破参保壁垒,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。以重庆市为例,该市自2022年7月起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中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,将美团、饿了么、货拉拉等平台企业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。这一举措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职业安全保障,也为其他地区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。 在越来越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的背景下,如何创新社保机制,使其更加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和需求,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,也直接影响到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。一方面,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,鼓励平台企业主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;另一方面,可以探索建立跨平台、跨行业的社会保险互助机制,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。此外,还应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,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,为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打下坚实基础。相信,通过多部门协同、构筑安心工作的坚实防线、畅通维权渠道、拓宽参保渠道等多方面的努力,我们可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、安全、有保障的就业环境,让他们在数字经济的大潮中乘风破浪、勇往直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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