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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方联动出击,让电诈无路可逃 |
2024年11月28日 20:58 来源:广西新闻网 编辑:孔悦然 邓色迎 |
公安部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》有关情况。(11月26日 中国新闻网)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社会公害,严重威胁着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运行。在此严峻形势下,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》,犹如一道强光,照亮了打击电诈的道路,通过四方联动,形成强大合力,让电诈分子陷入绝境,无路可逃。 近年来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爆发式增长,作案手段层出不穷,从早期的冒充公检法诈骗,到网络刷单诈骗、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等,花样不断翻新。其背后依赖着庞大的黑灰产业链,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、银行账户,贩卖个人信息,进行推广引流、程序开发、“跑分”洗钱等活动,为电诈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。尽管之前已有相关法律条文对部分涉诈行为予以规制,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,这些行为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。此次《惩戒办法》的出台,正是针对这些痛点,构建起更为严密的打击和防范体系。 四方联动机制中,各部门各司其职,协同作战。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先锋力量,利用其侦查优势,深入挖掘电诈案件线索,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,对电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在众多重大电诈案件侦破过程中,公安干警不辞辛劳,跨越地域界限,追踪资金流向与网络踪迹,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,有力地震慑了电诈分子的嚣张气焰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宏观政策层面统筹协调,为打击电诈工作提供战略规划与政策导向,确保各项打击治理举措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,推动构建长效的反诈治理格局。例如,在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发展、促进区域间反诈协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则聚焦电信网络领域,强化对通信行业的监管。通过加强对电话卡、物联网卡等通信资源的管理,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,从源头上减少电诈工具的非法获取途径。同时,运用技术手段监测异常通信行为,及时发现并处置涉诈通信账号,阻断电诈信息的传播渠道,为公众营造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环境。 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领域筑起坚固防线,监管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等金融交易环节。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和风险防控措施,对可疑交易进行及时预警和拦截。一旦发现涉诈账户,迅速采取冻结、限制交易等措施,截断电诈资金链条,使犯罪分子难以转移和洗白非法所得。 《惩戒办法》的实施,还通过明确的惩戒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打击力度。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,实施金融、电信网络、信用等多方面惩戒措施,期限长达3年;对于有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相关工具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也给予2年的惩戒。这些惩戒措施包括限制银行账户功能、暂停电信网络服务、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影响信用评级等,从多个维度限制了电诈分子及其关联方的活动空间,让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处受限。 同时,该办法注重保障权益,设置了申诉程序,确保惩戒的公正合理。若被惩戒对象认为惩戒有误,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,相关部门将依程序进行核查与处理,避免因错误惩戒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。 然而,要彻底铲除电诈这颗毒瘤,四方联动只是开端,还需全社会共同参与。一方面,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协作配合,不断完善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,形成打击电诈的常态化、制度化工作模式。另一方面,要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,让电诈手段无处遁形。此外,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电诈行为,形成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。 总之,四方联动的《惩戒办法》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撑和行动框架。只要各部门持之以恒地协同作战,充分发动社会力量,就一定能够让电信网络诈骗在严密的防控体系下无路可逃,还社会一片清朗安宁的天空。(严兴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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