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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费“可打折”,物管服务“不可打折” |
2025年05月09日 19:10 来源:广西新闻网 编辑:邓子霖 |
近期,全国多地掀起物业费“降价潮”,重庆、武汉、南昌等城市部分小区纷纷下调物业费,还有城市针对空置住宅推出物业费折扣。这一现象让业主得到实惠的同时,也引发了人们对物业服务质量是否会因此受影响的担忧。(5月9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) 物业费虽“可打折”,但物管服务却“不可打折”,因为这是保障居民生活品质和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。 物业费下调确实能给业主们带来经济上的“减负”。以重庆风花树小区为例,物业费由1.8元/平方米/月下调至1.3元/平方米/月,以100平方米住房计算,业主每年可节省开支600元;武汉也有超40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宣布下调物业费;广西柳州甚至有物业公司推出免收物业费。 这些实实在在的优惠,虽然能让部分业主感受到政策红利,但也有小区在费用降减后,服务质量并无明显改善,业主对此仍有投诉。说明费用的下调并不是让业主满意的主要原因,服务质量有保障才是关键。故物业服务不能用降价抵消提升服务质量,或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来降价,否则这将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。 从本质原因看,物业费下调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。一方面,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转变,部分城市房价和房租均有所下降,业主对物业费敏感度上升,于是通过联名议价、组建业委会等方式推动降价。另一方面,物业管理行业竞争加剧,一些物业企业为提升收缴率和竞标成功率,故而主动降价。此外,还有部分城市政府也出台了物业费指导价政策以规范收费标准。如武汉、青岛等地的政策,指导价定价较高,且允许浮动管理。 但从长远来看,物业企业若单纯降低费用而不提升服务,将面临经营压力,甚至陷入恶性循环。据相关物管数据显示,上市物企2024年基础服务营收增速降至6.9%,人力成本攀升导致平均毛利率跌破20%警戒线,收缴率也持续滑坡。 面对这些问题,需要多方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。物业企业应加大在人员培训、技术应用、设施升级等方面的投入,做到标准化建设、智能化升级,通过“差异化服务”来形成竞争优势。如江苏常州的花语馨苑小区,其物业公司在调价公告中表示,续聘后将出资100万元用于小区服务质量整改和品质提升。 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时,应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调研,兼顾业主和物业企业的诉求。如建立“服务质量价格联动机制”,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考核,将物业费与KPI考核挂钩,推动智慧物业转型,实现业主省钱、企业盈利、服务升级的“多赢局面”。 物业费调整是市场机制与民生诉求的双向调节。在未来,物业企业需要不断优化经营策略,提升服务竞争力和长效运营能力;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管理,监督物业服务质量,与物业企业形成良性互动;政府则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,规范物业行业发展。 只有三方共同努力,才能在物业费“打折”的情况下,确保物管服务“不打折”,让居民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环境,共促物业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。(廖予茜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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